内江师范学院关于印发教学经费投入及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2018-05-07     来源:地理与资源科学学院   作者:   查看:  

内江师范学院关于印发教学经费投入及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doc

内江师范学院



关于教学经费投入及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通知》(教高厅函〔20112号)等文件精神和《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要求,建立教学经费投入及保障机制,保障教学经费优先投入,加强教学经费管理,提高教学资金使用效益,结合学校实际,现提出以下工作指导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教学经费投入及保障的认识



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人才培养是学校的根本任务。教学经费是提高教学质量、保障人才培养的有力支撑,是改善教学条件、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建立教学经费投入及保障长效机制,加大教学经费投入是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也是学校现在和今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迫切需要。校内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加大教学经费投入的重要性,切实做好教学经费投入及保障各项工作。



二、进一步明确教学经费的范围内容



教学经费指学校开展普通本专科教学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包括教学日常运行支出、教学改革支出、专业建设支出、实践教学支出、学生活动经费支出、教师培训进修专项经费支出和其他教学专项支出。其中:



教学日常运行支出:指由学校按年度分配给教务处、教学教辅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普通本专科日常教学教辅活动和教学管理活动发生的支出,仅指教学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不包括教学专项拨款支出及教师工资和课酬。具体包括办公费、考试考务费、手续费、印刷费、咨询费、
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 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体育维持费、劳务费等。



教学改革支出:指学校立项用于教学改革与研究的专项支出,具体包括教学改革调研费、学术交流活动费、资料印刷费、教研论文版面费、教改成果的申报、评审鉴定费、质量工程、教学团队建设费等。



专业建设支出:指学校立项用于新办专业、特色专业建设、专业综合改革、学科建设等的专项支出。具体包括专业建设所需的设备购置及相关建设费、材料费、印刷费、校内外专家学术讲座费、咨询费、评审费、专业设置的调研论证费、专业建设研讨交流活动费、聘请国内外专家莅校开展教学及学术交流活动费和劳务费等。



实践教学支出:指学校、教务处及各教学单位用于见习、实习、实训、实验、专业考察、艺术实践(采风、写生)、学科竞赛等实践教学活动及条件建设的经费支出,具体包括实践教学研讨会务费、基地建设费、校外指导教师指导费、实习单位管理费、教学必需的参观门票费、学生交通及住宿补助、学生外出实践教学期间保险费、校内指导教师差旅费;学科竞赛参赛费、指导(带队)教师及学生差旅费等。



学生活动经费支出:指学校、学生工作部(处)、团委、各教学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用于学生科技创新、文化体育、社会实践等活动的专项投入经费,具体包括与学生活动相关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广告制作费、租赁费、讲座酬金、评审劳务费、演出或比赛费等。



教师培训进修专项经费支出:指专项用于教师教学发展的专项经费,包括教师教学人员进修培训、高层次教学人员引进和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的业务费用等。



其他教学支出:指上述之外的教学支出,具体包括课程建设费、教材建设费、教学房屋设施的大型修缮支出、信息网络建设及软件费、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费、图书资料购置费等。



三、进一步落实教学经费投入的增长要求



教学经费投入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学校在编制单位预算时,应优先保证教学经费投入。要在保证人员经费、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经费的情况下,教育经费向教学倾斜,确保教学经费总量逐年增加、教学日常运行支出持续增长;教学日常运行支出占经常性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拨款与学费收入之和的比例≥13%、生均年教学日常运行支出≥1200元人民币,且随着教育事业经费的增长而逐年增长



学校在编制部门预算时,要按照教学运行、改革和发展的实际需要进行详细的测算,根据学校的财力状况最大限度地保障教学经费需要,并确保新增经费优先保证教育教学需要、新增生均拨款优先用于学生培养、新增教学经费优先用于实践教学。



学校在分配教学经费时,要充分听取分管教学的校领导、教学管理部门、教学教辅单位的意见,确保教学日常运行经费,单独核算专项教学经费,重点保证实践教学经费,尽量将经费用于最能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地方。



四、进一步拓宽教学经费的来源渠道



学校应完善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机制,保障教学经费来源充足。计划财务处应合理编制单位预算和专项资金预算,利用各种机会,争取各级财政拨款;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努力改进收费方式,规范收费行为,确保应收尽收;规范收费核算和非税收入上缴,力争及时返还专户资金,确保年度预算教育事业收入实现。校内各单位应主动思考,认真调研,新辟收入渠道,依法多渠道筹措资金,增加教学经费来源。



五、进一步加强教学经费的使用管理



教学经费实行校长统一领导、计划财务处集中核算、各教学教辅单位自主安排的管理体制。



校长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经费及财务工作。分管财务副校长协助校长管理学校财务工作,承担相应的领导和管理责任。



计划财务处在校长和分管财务副校长的领导下,根据教学相关部门的预算申请和财力情况,统筹考虑,核定教学经费预算控制总额,进行预算控制、集中核算和财务管理,指导和监督教学经费使用。



教务处是学校教学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教学建设、改革和管理,做好教学经费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评估处是教学质量评估的主管部门,负责教学评估的督导及质量信息采集利用的管理,做好教学评估相关经费的管理工作。



各教学教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按学校要求和实际需要编制教学经费预算,按学校批准的预算和财务管理相关规定专款专用,不得超支,不得浪费,不得自行改变经费用途,确保教学经费发挥最大效益。



六、进一步加强教学经费的监督检查



学校应不断完善监督体系,发挥相关部门的监督作用,充分运用自我监督、民主监督、财务监督、审计监督和纪检监察的专项检查等多种监督方式,加强对教学经费使用的监管形成分工合作、相互配合、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教学经费合法、合规使用。



教学教辅单位应严格内部管理,科学安排、合理使用教学经费,主动接受监督,保证本单位教学工作顺利开展,提高教学经费使用效益。



教务处应建立健全教学经费管理制度,加强对教学经费的管理,加强对教学经费使用情况的指导、检查与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充分履行在教学工作及经费使用管理中的职能。



计划财务处应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对教学经费支出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对不符合规定的教学经费支出不予办理。



纪委机关、监察处及审计处应加大对教学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审计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对教学日常运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加大专项教学经费的审计力度,开展重要教学经费的过程跟踪与使用绩效评价,对发现的问题应督促整改到位。若发现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教学经费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应进行责任追究,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内江师范学院办公室                      20184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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