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与资源科学学院关于给予刘某某同学全院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2025-05-13     来源:   作者:   查看:  

刘某某,学号2024154XXXX,测绘工程专业2024级6班学生。经查,该生于2025年5月5日晚至5月7日编造虚假理由请假,逾期未按时返校5月8日至5月9日缺席大学物理计算机程序设计线性代数大学体育4门课程,未履行正常请假手续累计旷课达到8学时。

上述行为违反了《内江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内师院发〔2024108号三十九条关于请假的规定、第四十一条关于考勤纪律的规定,以及《关于做好2025年“五一”劳动节期间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强化假期返校管理的要求。

根据《内江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修订)内师院发〔201792号第二十条之规定,以及《关于做好2025年“五一”劳动节期间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地理与资源科学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决定,给予刘某某院内通报批评处分。

如对决定有异议,可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地理与资源科学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申诉提交书面申诉材料。

特此通报。

地理与资源科学学院

2025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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