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与测绘科学学院关于给予欧某某、李某某两名同学全院通报批评的决定
2025-06-26     来源:   作者:   查看:  


某某,,学号2023154XXXX,2023班学生。李某某,女,学号2023154XXXX2023级某班学生。两名同学于2025年6月21日晚上6点在宿舍产生矛盾。欧某某同学先冲动,后者反击,造成双方皮外伤。

上述行为违反了《内江师范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办法(修订)》内师院发〔2023127号第四十二以及《内江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修订)》内师院发〔2017〕92号第十四条。

根据相关规定,经地理与测绘科学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决定,给予某某李某某院内通报批评。

特此通报。


地理与测绘科学学院

2025年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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